6月13日消息据界面新闻报道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公开发表继续执行信息表明,因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遵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,法院已依法容许其影响债务遵守的必要责任人陈正江出境。据报,陈正江于2014年年底重新加入ofo,为中国区业务主要负责人之一。据天眼坎数据表明,2018年10月29日“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”法定代表人于由戴威更改为陈正江。
而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正是共享单车品牌ofo的运营主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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